尊敬的会员:
我司接到管局的最新通知,近期管局接到用户举报部分网站主页下方未注明已获得的备案编号以及链接到工信部备案网站(www.miitbeian.gov.cn),要求管局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进行查处。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请各网站主办者引起重视,认真检查自营网站及所接入网站的主页,做好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逾期不处理,后果自负。谢谢配合!
什么是备案编号?请看下图红框中的内容。凡使用国内服务器的网站,都必须先进行备案,在备案通过后,都会发放一个备案号,类似“粤ICP备XXXXXXXX号”,在网站上线后,都需要根据工信部的通知统一放于网站最底部。由沙湾网站建设负责制作的网站,将进行统一处理。
顺祝
商祺!